近日潮州检验检疫局首次检出进口旧成套设备中夹带无证旧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并对该无证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进行了监督销毁。
潮州辖区一印刷企业从韩国进口了日本产的一台旧胶印机设备,在设备到货现场查验时检验人员查获该设备夹带1台旧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根据质检总局关于旧成套设备中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相关规定,非经国家特殊批准进口的旧压力容器属于禁止入境产品,入境后需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压力容器属于特定种类设备,未经具备检验测试资质机构检测合格,有几率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不准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因成套设备中夹带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往往在设备内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单从申报的品名很难判断设备是否夹带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而企业收货人对我国进口设备政策法规要求了解不多,甚至不清楚进口设备的详细情况,易引起进口设备违规夹带无证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现象发生。
针对检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潮州检验检疫局人员对进口公司进行了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要求的宣传,强调非法夹带入境的旧能承受压力的容器需做退运或销毁处理。企业在充分了解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后,经成本考虑选择对该夹带的无证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进行拆除,在检验人员监督下予以销毁。设备相关配件另行在国内采购符合有关规定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装使用。